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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审批)
提交材料:
1.项目立项批准文件、需设立停车场的位置图等;
2.填写申请车辆泊位数量;
3.提交设置集贸市场的位置和平面图的布置;
4.要求提供其它材料。
办理程序:
1.登记、领取《占用城市道路设立停车场(点)或集贸市场的审批表》
;
2.市政管理处组织现场勘察 ;
3.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空地设立停车点的,由市政管理处审核后报交市建设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签署
意见;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立集贸市场的,由市人民政府批准;
4.到市政管理处交纳费用;
5.发放许可证。
办理期限:
符合条件5日内办理完毕。
法律依据:
《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
第十七条: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停车场(点)或集贸市场。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空地设立停车点的,
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审批;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设立集贸市场的,由市人民政府批准。
其 它:
分管科室:建设局城乡建设处
6025102
实施机关:
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5045621
受理窗口:银川市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 5045621
联系电话:6889332 6889334 68893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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